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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 見 陳 述 書 · 精 要

我們要跟新北市政府說什麼

我們支持海洋保育,也支持嚴懲濫捕與違規販售;反對的,是把守法、自用、不販售的休閒採捕,跟濫捕濫售者一刀切一起禁
請用科學化的分級管理,取代「一禁了事」。
我們的立場

支持保育、反對一刀切

支持:海洋保育、設立保育區,嚴懲濫捕、違規販售、商業採捕、電魚、漁船組織性掃蕩。
接受管理:尺寸、數量、季節、禁售、登錄、回報、違規重罰;氣瓶等外接供氣、高效率者從嚴。
反對:把守法、自用、不販售的休閒採捕,與濫捕濫售者一概而論、一刀切全面禁止。
五大訴求

我們請新北市府做的五件事

先提出農業部核定文號

依《漁業法》§44 Ⅲ,公告前應報農業部核定。請先提出核定文號——若未核定即公告,恐屬無效(行政程序法 §157、§158)。

公開科學依據

請公開各保育區的資源量調查與科學評估,以及「禁魚槍卻允許釣魚」的差別待遇理由——舉證責任在主管機關。

召開公聽會或聽證

本案影響漁民、潛水、磯釣、浮潛與觀光數萬人,請召開公聽會或聽證,充分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。

改「分級管理」,別整類排除

資源永續利用區內守法、自用的休閒採捕,改採魚種+體長+數量+季節+區域+禁售+登錄回報+違規裁罰的分級責任管理,取代整類排除;氣瓶等外接供氣、高效率者從嚴;核心/緩衝區維持禁止。

重罰真正的破壞者

對商業濫採、電魚、違規販售,改走刑責路徑(§44 Ⅰ 第1、2款→§60 Ⅱ +沒收裝備、漁獲)——有澎湖判例、毋須修法,嚇阻力遠超罰單。

一句話:「全面禁止」不是管理,是放棄分級——把守法的人跟破壞的人一起罰。真正的管理,是訂一套科學分級的規則讓大家遵守,民眾也願意主動配合、自律投入。
支持保育・反對一刀切 | 台灣永續漁法漁獵推廣協會等海洋社群 共同發起